微信公众平台: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

8月9日,据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消息,根据2023年8月4日工信部发布的《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备案系统将于9月1日上线。

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请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记者了解到,根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主办者,应当依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

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表示,开发者需依法履行备案手续,未按要求履行备案手续的,微信小程序不得开展业务,平台不提供上架服务。为了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微信公众平台ICP代备案管理系统将提供新增备案、变更备案、注销备案等服务,协助开发者完成微信小程序备案。

在备案期限要求方面,微信公众平台运营中心表示,若微信小程序未上架,自2023年9月1日起,微信小程序须完成备案后才可上架;若微信小程序已上架,需要于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备案,逾期未完成备案,平台将按照备案相关规定于2024年4月1日起进行清退处理。

据悉,8月8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工作的通知》,从9月起组织开展APP备案工作。在10个月的备案过渡期后,网络接入服务提供者、应用分发平台、智能终端生产企业不得为未履行备案手续的APP提供网络接入、分发、预置等服务。如今,微信也宣布小程序需要备案方可上架,这也意味着互联网信息服务将会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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